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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诉解纠纷,家和万事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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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培钰  发布时间:2020-12-30 16:23:58 打印 字号: | |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同时也是每个为人子女应尽的义务。赡养不仅是陪伴父母,精神方面的赡养,还包括支付赡养费,物质方面的赡养。但在赡养老人这一问题上,出现过不少纠纷,不仅让亲情蒙上阴影,也影响社会的风气 。这不,白河林区基层法院的一起家事赡养费纠纷案件就上诉到了延边林区中级法院。

    考虑到上诉人年近八十岁,身患疾病、行动不便,为深入了解当事人的家庭环境和面对的困难,中院立案庭庭长朱琳和合议庭成员卢珊来到当事人家中,为双方当事人进行家事调解,希望能够和谐、公正、理性的处理这起案件。面对年近耄耋的老人,在场的法官耐心的向他们解答了一些法律咨询,同时希望老人能够保重好身体,安享晚年。面对老人的儿女,法官也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充分体谅彼此的难处,从情、理、法等多方面进行说服教育,希望他们能够尽到为人子女的义务。

    通过立案审判团队的深入调查和了解,在与当事人多方谈话沟通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一二审均已撤诉,母子重归于好。

    此次的案件办理过程中,立案审判团队始终保持着一颗公平公正的心,对症下药、多措并举,不仅圆满的化解了家庭纠纷,让老人的脸上又重新出现了笑容,也体现出家事审判活动改革的优势,既能更好的解决当事人的诉求,也能让当事人感受到温暖和正义。


 
责任编辑:宣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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