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提高学习研究能力的意见》,推动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深度融合,7月以来,延边林区中级法院开展机关法律实习生接收工作,来自山东财经大学、长春工业大学法学院学生走进中院,进行为期2个月的暑期实习实训。从人员接收到后期培养,中院坚持“三化”并举,为开展法律实习生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接收工作制度化,积极做好岗前教育。作为实习生“入职”的“第一课”,政治部组织干部处、机关党委、办公室等部门相关同志对实习生进行培训,介绍相关工作情况、强调保密规定,严肃务实职业环境、明确规范纪律要求,为实习生圆满顺利完成实习任务打下良好基础。
实习任务标准化,明确培养推进举措。为确保实习实训见成效、出成果,中院制定培养工作清单,组织理论水平过硬、审判能力突出、实务经验丰富的法官担任导师,全方位指导法律实习生做好各项工作。通过导师言传身教,引领帮助学生提升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真正以“手把手”教学取得“实打实”成效。
成效评定规范化,出具实习鉴定意见。实习生管理由组织人事部门、接收部门共同负责,实习期结束时进行实习鉴定。实习生鉴定采取用人部门根据工作业绩情况进行考量,政治部组织干部处、机关党委和办公室结合日常表现情况共同审定。